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今天(23日)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。草案增加规定:“广告经营者、发布者设计、制作、发布食品药品等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,造成消费者损害的,广告经营者、发布者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。”(记者 侯艳 焦莹) |
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今天(23日)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。草案增加规定:“广告经营者、发布者设计、制作、发布食品药品等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,造成消费者损害的,广告经营者、发布者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。”(记者 侯艳 焦莹) |
上一篇:时刻牢记责任使命
下一篇:精英阶层应承担更多劝读责任
浏览:1037次
第三届中国汉服文化艺术节暨七届世界汉服形象大浏览:1536次
唐渊再论音高偏离和二次创作区别并附音准策略脑浏览:192次
第一观察 | 百年新起点,总书记指导工会工作高质浏览:122次
唐渊二论降调:警惕声乐界的技术躺平与艺术投机浏览:198次
第七届世界汉服形象大使大赛暨时代鸿模国风模特浏览:6438次
第七届世界汉服形象大使大赛暨时代鸿模国风模特浏览:6431次
国联股份卫多多与北京慧闻科技(集团)签署战略浏览:1501次
城市旧衣回收箱乱象:爱心公益还是无本生意?规浏览:1927次